原民會已向行政院爭取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政策調整為常態性業務持續推動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原定延長受理期限至103年底,因原住民族立法委員及地方議會屢向原民會反映,希望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政策受理期限,可以朝展延或調整為經常性方向辦理,原民會為回應民意,已報請行政院爭取調整為常態性業務持續推動。
原住民族委員會林江義主任委員表示,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政策可以落實保障原住民祖先傳統居住、使用的土地權益,保障原住民基本生存權,是一個很好的政策,應持續辦理,以落實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並保障族人申請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權益。
原民會業對於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調整為常態性、持續性辦理一事,業已以103年12月29日將「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等行政規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審議。另於行政院尚未核定前,對於族人申請權益應予保障,原民會業以通函責成相關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如有族人申請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案件,各鄉(鎮、市、區)公所應先行受理錄案,俟行政院核復後再據以續處。